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C-H-2404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有误,采购人要求变更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附表一配置要求。变更为增加,大门套:发纹不锈钢;底坑:电梯1做底坑防水。
2.采购文件中 第五章评审综合评分技术部分:产品技术参数 (5.0分) 对标“▲”和未标“▲”项技术指标进行评分,1、对未标“▲” 的技术指标进行 评分,该项的基准分为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2、针对标“▲”的技术指标进行评分,该项的基准分为3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注:该项技术指标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 实 有效的佐证材料,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变更为,产品技术 (5.0分)采用原厂原品牌,曳引机2分、控制柜1分、控制系统及门机等主要部件得2分,最高得5分。
3.采购文件中 第五章评审综合评分商务部分:人员配置 (9.0分) 投标人应至少具备高级工程师2名,机械1名、电子(电梯维修)2名,每名得3分,最高9分。注:在标书里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相应人员高级工程师证书承诺,不提供不得分。变更为,根据供应商的项目团队能力进行评审: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电梯类)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1名,提供相应证书,得3分;项目主要负责人1名,得2分;安全管理人员证书1名,提供相应证书,得2分。最高9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质疑联系人:阮佳
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驻京劝返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吉丽路6号院30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晓
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9月24日
相关附件:
2024年电梯项目磋商文件(******01).pdf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驻京劝返中心(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