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富都园中心路12号1号楼102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2'39.565",东经114°6'3.044")。项目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200m2,总投资5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TPU胶膜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TPU胶膜140吨/年。项目劳动定员总数为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5159号。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3)。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项目在调试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投诉、违法或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验收范围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4】5159号)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挤出、压延工序冷却用水:项目压延过程会使用少量的冷却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是为了保证原材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项目设置冷水机和冷却水塔对压延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蒸发等原因会有少量的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表A.1服务业用水定额表序号922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先进值10m3/人·a系数计算,则生活用水量约为100t/a。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0t/a。生活污水参照《排水工程(第四版,下册)》“典型生活污水水质”中“中常浓度”的水质,CODCr、BOD5、SS、NH3-N、TP、LAS 浓度分别为400mg/L、200mg/L、220mg/L、40mg/L、5mg/L、10mg/L。项目拟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废气
挤出、压延工序:项目挤出、压延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6000(无量纲),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距离经过一段距离大气稀释扩散后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下述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独立车间内,并远离敏感点。
2、通风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保持润滑。
3、空压机置于专用机房,并采取防震、隔声、消声措施等。
各生产设备噪声在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绿化降噪和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果皮、碎玻璃或玻璃瓶、塑料制品、废纸、饮料罐、破布、废纤维等。项目预计聘请员工10人,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人·日计,年工作日300天,则产生量约1.5t/a。
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在落实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与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单位监测了以下污染源:
●挤出、压延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挤出、压延工序废气(厂区内无组织):产生非甲烷总烃。
●挤出、压延工序废气(厂界外无组织):产生臭气浓度。
●生活污水。
● 生产噪声。
2、达标情况:
(一)挤出、压延工序产生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厂界外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挤出、压延工序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四)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中B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
(五)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故项目无需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设立废水、废气、噪声在线检测设备。故项目不设专门的监测设备,由项目建设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监测频率由管理部门确定。
3、其他
该项目按要求设置了规范化的排污口、厂区内进行了种植绿化,防止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成员与会代表讨论,针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以下验收意见:
1、本项目工程建设与环评阶段规划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规划阶段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报告编号:YQH******3)】,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
2、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章,确保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保治理措施通过验收。